* updated by Kii Ali, 12-11-2001 ftp://ftp.nsysu.edu.tw/cpatch/faq/march_rule.txt Subject: March_中文化軟體聯盟規章草案 by March --- 中文化軟體聯盟規章草案 第一章 宗旨 中文化軟體聯盟(以下簡稱聯盟)係附設於「中文化軟體股份有限公司」(暫訂),旨在造福中文(含簡體)軟體使用者、推廣及提昇中文化技術。建立聯盟在非商業領域以外的領導及專業地位。 中文化軟體聯盟因「興趣」而結合,一切以不破壞此最高指導原則為要。 第二章 成員 凡認同聯盟宗旨,願意遵守聯盟規定者,不分年齡、性別均可申請加入成為會員,不需任何費用。 成員分委員、作者及會員三種。 (一) 委員:公司股東為必然委員。 (二) 作者:至少有一件自已的作品,並經測試組成員測試通過者。 (三) 會員:一般會員。 第三章 組織 聯盟設會長、副會長、執行長各一人,並設會務組、文宣組、總務組、技術組、測試組五組,另設顧問若干人。 (一) 會 長:由委員互選產生,對外代表聯盟、擬定聯盟方針等,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之。 (二) 副會長:由委員互選產生,協助會長,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之。 (三) 執行長:由委員互選產生,負責平日會務運作綜理、推行、對外公關等,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之。 (四) 會務組:設組長一人,由會長指派,組員若干。負責取得原作者授權、中文化作者協調、作者及會員管理。 (五) 文宣組:設組長一人,由會長指派,組員若干。負責對外連繫、規劃活動、設計教學課程等。 (六) 總務組:設組長一人,由公司相關職務人員兼任,負責財務,網頁廣告收費、議價事誼。 (七) 技術組:設組長一人,由會長指派,組員若干。負責網頁設計、CGI、技術研發等。 (八) 測試組:設組長一人,,由會長指派,組員若干。負責作者作品測試、評選。 (九) 顧 問:社會知名人士或歷任會長目前未擔任聯盟職務者,可酌情聘為顧問。 各組組員身份及人數不限,為會員即可,由組長自行籌組。 第四章 權利 (一) 會員可享受自由訂閱Patch-User軟體通知,並上聯盟網頁發表意見。 (二) 聯盟舉辦成長營時,會員及作者可自由報名參加,並依實際狀況酌予收費。 (三) 作者可擁有個人密碼,使用聯盟網頁資源及發表中文化作品。亦能參加Patch-Author針對聯盟方針及運作提出建議及評論。 (四) 作者作品一經公司採用納入書籍出版,可享版稅。 (五) 委員享有作者一切權利,並能投票推舉會長、副會長及多數決定及否決聯盟方針等。 (六) 各職務負責人亦享有作者一切權利。 第五章 義務 (一) 會員在加入時必需填妥個人資料方得加入,並取得訂閱軟體通知資格。 (二) 作者有義務提供詳實個人資料及個人簡介網頁。 (三) 擁有個人網站作者,必需在首頁放置聯盟網站的LOGO及連結。 第六章 罰則 (一) 任何人行為危害聯盟時,由幹部多數決定開除會籍,欲再入會需半年以後。 (二) 作者多次不服聯盟協調作品或其他原因等,由委員多數通過取消作者資格。 (三) 作者抄襲或修改他人作品發表者,由幹部逕行決定取消作者資格。 (四) 作者或會員使用不實資料登錄,一經發現,先予警告,經警告後仍不願更正資料者,逕予取消會員資格。 (五) 作者作品不能帶有破解,多次警告無效,逕予取消作者資格。 (六) 幹部不適任時,由會長副會長決定去職。 第七章 作品發表 (一) 由會務組向國外原始作者取得授權。 (二) 協調對該軟體有興趣作者。 (三) 完成後作品交由測試組人員測試。 (四) 測試後交作者修正始得發表。 (五) 發表的作品,可冠以作者名義,但應加上聯盟推薦等字樣。 (六) 作者或會員可以個人名義自行發表作品,因純屬個人行為,聯盟不予推薦,以穩固聯盟基本遊戲規則及作品水平。 (七) 作者或會員以個人名義自行發表之作品,聯盟資料庫不予收錄,亦不發佈軟體通知。 范承豪(March Fun) 于87/08/05起草